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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关于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的消费提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那么,如何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由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人群的特殊性,不同的特医食品需要满足的特殊人群营养需求也不同。需不需要吃特医食品,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对此,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一看查看经营者的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应当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项目”中注明:“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项目中没有注明“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不能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看产品的注册证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审批,颁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证书号为: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消费者选购时,可以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证书,也可以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查询核实(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查询不到相关注册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三看适宜人群。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

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此外,又该如何区分固体饮料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据介绍,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不需要注册审批。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只要产品各项指标满足固体饮料产品标准(GB/T 29602-2013)要求,就算固体饮料了。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和推销员的任何说辞。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后,根据产品注册号,到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以确保万无一失。

(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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