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四批共享单车违停限制使用名单公布
今日,市城管执法局公布第四批共享单车违停限制使用名单,303名骑行人因为违规停车被限制使用共享单车1个月,限制使用时间为11月16日0时至12月15日0时。
针对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衡阳市城管执法局强化监管力度,决定对违规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停车点以外或马路边、绿化带、立交桥、公共广场、大桥桥面等的骑行人,采取限制使用城区运营的所有共享电单车的惩治措施。第一次登上“黑名单”限制使用共享单车一个月,第二次限制使用三个月,第三次永久取消共享单车骑行资格。
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出行便利,请规范文明用车,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全媒体记者金明达 编辑唐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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