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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分了!18万买的车位被男子长期霸占,装上地锁反遭恶意破坏

 

王女士在一年多前,从另外一名业主手里,以18万元的价格买了这个编号为399的车位,当时为现金交易,并办理好了过户手续,那时王女士的房子还没有装修好,就把这个车位租给了另一位业主,不想没过多久,这个租户就向王女士叫苦连天,原来这个车位总是被一辆陌生车辆霸占,租客根本停不了车,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得退还租金,收回了车位,不想这下那位总是霸占车位的车主,更加嚣张了,几乎是把王女士的车位当成了自家的,想停就停那是从不客气。

时王女士要求对方挪车,对方也是爱理不理的,过了好几个小时甚至半天才过来挪车。本来是自己18万买的车位,却成了这样,王女士那是十分气恼,无奈之下花钱给车位装了个地锁。本以为这下可以保障自家车子有位可停了,不想却捅了马蜂窝,把霸占车位的于姓男子给惹毛了。这位于先生可真是嚣张,对着别人家车位装的地锁又踢又踹,发现用脚无法破坏后,更是骑上摩托车来哐哐猛撞,仿佛这地锁跟他有着深仇大恨一般。

于先生其实也是该小区的一名业主,记者采访于先生了解事情经过,于先生竟然不承认自己破坏了地锁,更不承认自己把车停到了王女士的车位上,而且还大义凛然的倒打一耙,指责王女士诬告。

原来这个车位当初是于先生看上的,当初于先生已经和原车位主谈好了,并且他特地为这车位去做了银行贷款,谁想等他贷款下来,原车位主竟然已经把车位卖给了出价更高的王女士。为此于先生怀恨在心,才多次实施报复行为。

对于于先生的说法,原车位主表示对他贷款一事并不知情,如果事先知道,是不会把车位卖给其他人的。并且原车位主提出过补偿于先生3000元钱,对此于先生嗤之以鼻,竟提出了让原车位主补偿其贷款所有利息的无理要求。最终,于先生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阿呆姐讲故事)

@叨叨说法

相信于先生在拘留所这个清净的地方,可以好好冷静反思一下,作为一个成年人,遇事当冷静思考不要这么冲动。

于先生在本案中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都有哪些呢?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于先生触犯了什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于先生故意毁坏王女士安装的地锁,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最终被依法处理七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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